2012年9月28日宁波市“法官与律师对话”沙龙活动盛况
2012年9月28日,为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和谐,推进法律共同体建设,宁波市江北区青年法官协会与宁波市律师协会组织了“法官与律师对话、良性交往”为主题的沙龙活动。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刘济平律师、李汛律师等8名同仁到会参加此次沙龙活动。
活动上,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兴宥首先致辞,提出法官与律师应当建立良性互动、对话的关系,法官要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要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规范。宁波市律师协会童全康会长致辞,要求律师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律师与法官的正当交往行为。随后,3位法官代表与3位律师代表对话发言,均表示在法律共同体中法官与律师不应成为异面直线,而应该互相尊重、互相支持,构建双方良好的关系。
沙龙上,全体法官与全体律师上台签署倡议书,向全市法官和律师发出倡议:要坚定理想信念,要恪守职业道德,要规法司法行为,要保持自身独立,要抵制各种诱惑,要尊重对方职权,要增进相互沟通,要构建监督机制,要秉持交往有度,要提升法律素养。要积极行动起来,踊跃投身于构建公正和谐的司法环境中去,齐心协力,乘势而上,共同谱写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刘济平、李汛、章苏凤、周超、张骞、徐露科、曲春晓、李红利等8名律师代表全体合创律师在倡议书上签署姓名,表示对规范司法行为、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的司法工作机制的肯定与支持。
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炳生到会并致辞,提到司法实践中需要法官与律师良性交往,才能构建公正、和谐的法律环境。最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仁益讲话,要求律师与法官以此次沙龙活动为起点,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正当交往,接受彼此的监督,促进双方工作的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