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2012年7月6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律援助司王旺林处长和宁波市司法局援助中心竺处一行8人到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进行工作调研。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徐自立主任、合伙人刘济平律师、王瑰琦律师等律师出席调研会。会上,王旺林处长针对当前宁波市司法局法援处实行合同制法援服务方式向本所征求意见,同时对本所重视法援案件的原因及在办理法援案件过程中遇到困难、问题等进行提问。徐主任就法律援助业务的公益性质、事务所的发展等情况发表意见。徐主任特别提到,每个法律人都有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理想,因此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自建立以来就非常重视法律援助事业,还专门成立法律援助团队。该团队经常研习疑难案件,加强日常业务培训,从而提高法援案件的办理质量。刘济平律师在发言中表示,合同制法律援助可以保障办理法援案件的质量,可以更好的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司法部各级部门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从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因此,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一直以来积极接受宁波市司法局委派的法律援助案件,且要求办理法援案件的律师精心办案,切实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