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利益至上、法律和事实至上
8月16日晚,启明刑事团队的夜学活动举行, 李婧彤律师以《毒品犯罪辩护实务学习心得》为题进行分享。

李婧彤律师就课题背景、毒品犯罪案件的共性问题、毒品犯罪案件辩护思路与方法展开详细介绍。其中针对毒品犯罪案件侦查过程特点,她指出,由于毒品犯罪的特殊性和隐蔽性,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过程也与普通的刑事案件大有不同。主要体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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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侦查得到的证据。她强调要着重审查证据的效力问题,如技术侦查审核批准主体、技侦期限等是否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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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情引诱犯罪,会议纪要已经明确此种情况不判处死刑,这属于犯罪嫌疑人十分重要的保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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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行为定性,她强调代购毒品行为是否构罪关键要看有无获利以及共同犯罪中居间介绍和居中倒卖的区别。
随后,李婧彤律师分享毒品犯罪辩护的基本技能,尤其是在阅卷方面,认为可以利用“证据架构”,带有目的性去审阅各种类型的证据以寻找突破点,如“毒品”的扣押称量过程是否有见证人参与;鉴定报告的鉴定机构是否有鉴定资质、检测方法和标准是否符合规范等。
最后,在交流讨论环节,余光升律师分享自己办过的案件,提出其他的毒品案件死刑认定的实践做法,着重指出技术侦查、特情引诱都是重要的辩护点。徐自立律师也总结自身实务经验,鼓励青年律师要多锻炼表达能力。

本次学习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所内外律师积极参与,总所与分所联动。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学习内容丰富,对毒品类犯罪的辩护要点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