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利益至上、法律和事实至上
12月28日晚,合创启明刑事团队的周二夜学活动如期举行。余光升律师为大家分享《刑事强制措施实务研究(上)—拘传与取保候审概述》,从自身的办案经历出发,结合法律规定,对刑事强制措施的相关内容深入分析和交流。
余光升律师为大家讲解关于刑事诉讼法中刑事强制措施概述问题,从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作用、适用条件、适用对象、适用主体、决定机关、执行机关等概念入手,区分各个强制措施之间的区别和适用问题,并指出,依据法律规定,从刑事立案至判决生效期间,并不是必须要采取强制措施。
针对拘传,余光升律师从相关法律规定着手,解释了拘传的目的、适用条件、时间限制、拘传次数、折抵刑期等问题,指出其与传唤的区别:1、拘传是强制措施,传唤不是;2、拘传是立案后,传唤可以在立案前;3、拘传必须有传唤证,传唤可以书面或者口头;4、传唤一般是拘传的前置程序,经传唤拒不到案的,可以拘传;
针对取保候审,余光升律师表示,首先取保候审可以是办案机关依职权适用,也可以是当事人、近亲属、辩护人等依申请适用。然后对取保候审适用条件,与其他强制措施之间的转换,保证金,多次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等问题进行一一讲解。
交流中,对于参会人员提出自身办案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余光升律师一一进行回答。课后,与会人员表示本次授课内容干货满满,受益匪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