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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创启明刑事团队邀请张晓华老师作《诈骗犯罪的基本问题》专题讲座

3月3日晚,合创启明刑事团队特邀到北仑区委政研室副主任、公职律师张晓华老师进行授课交流。张晓华老师以《诈骗犯罪的基本问题》为题,从种类及属性多样的不同诈骗犯罪中,总结出诈骗犯罪的共性进行分享讨论,同时结合真实案例,进行深入地分析与交流。

讲座中,张晓华老师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阐述剖析,分别是诈骗犯罪“群”概述、诈骗罪的基本构造、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界分、“两头骗”及善意取得、诈骗数额的认定。

张晓华老师以自身感触开篇,通过对诈骗犯罪的研究,可以看到诈骗罪是刑法上的精灵,是需要经常运用民商法原理解剖的刑法问题。他首先在概述中划分了诈骗犯罪“群”的三个层次(基本诈骗;特殊诈骗;实质诈骗<欺诈>),指出明确诈骗犯罪“群”概念的意义在于处理诈骗罪与其他犯罪的竞合关系(想象竞合和法条竞合)。

接着,他陈述了诈骗罪的基本构造,并指出几个关键点:第一,非法占有的目的必须产生于财物交付之前或者同时,并且“非法占有”不限于被告人自己“占有”;第二,认识错误;第三,自愿交付财物。

然后,他在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界分中指出,两者最大的界分就是各管各,不发生交叉联系。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最大的特征是:非法占有。而民事欺诈的范围则非常宽泛。他用真实案例对诈骗罪和民事欺诈,以及第四部分的“两头骗”及善意取得进行了举例说明。最后,结合各项司法解释、会议纪要等文件,归纳了诈骗数额的认定标准。

课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这次讲座干货满满,让人获益匪浅,并与张晓华老师进行了积极互动,交流探讨了类似案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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