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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普法

杨维文律师应江北区甬江司法所邀请作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20-07-09 09:22:46

自2020年7月1日起,《社区矫正法》开始实施,为更好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根据江北区普法办的统一安排,甬江司法所专门邀请了合创所杨维文律师,于7月8日上午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讲座。

讲座上,杨维文律师通过诸多的案例对全文逐章逐条进行了学习,并同现行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了对比解读,使参会人员进一步了解立法的目的意义,熟悉社区矫正机构、人员、职责和监督管理、矫治帮扶等内容,并结合甬江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贯彻《社区矫正法》,推动甬江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

通过学习,大家对《社区矫正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具体实施思路进一步拓宽,为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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