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利益至上、法律和事实至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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