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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创所成功举办第二次模拟法庭活动

合创所成功举办第二次模拟法庭活动


2018年11月18日下午2:30,根据开庭公告,在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第二次模拟法庭活动如期开庭。

本次模拟法庭以事务所律师承办的真实刑事案例----李某诈骗罪为素材,由专业刑事律师叶世武律师担任审判长,肖继荣律师、张亚萍律师担任人民陪审员,三人共同组成合议庭。方宇骋律师担任书记员。公诉人角色由专业辩手邓旭东律师出任,而他的辩护人对手则是资深律师刘济平律师。本案被告人由翁博甫律师饰演。另外,法庭还配备了由陈家俊律师友情出演的法警同志。如此阵容,堪称豪华。




在庄严的国徽的面前,本次模拟法庭真实还原了刑事案件开庭流程。庭审开始前,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分别进场,依次就坐。书记员依法进行了各项庭前准备工作,当庭宣读了法庭纪律。宣读完毕后,叶庭长宣布开庭,被告人被带入法庭。经核实被告人身份等信息后,叶庭长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及控辩双方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表示不申请回避,庭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在叶庭长的主持下,公诉人首先宣读了起诉书,被告人李某在明知自己房产被法院多轮查封的情况下,隐瞒该事实,与被害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骗取其购房款26万余元用以还债后无力归还被害人,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起诉书宣读完毕,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就案件事实部分询问了被告人。询问完毕,庭审进入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依次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证据出示完毕,被告人及辩护人分别对证据材料发表了相应意见,举证质证阶段结束。



随着法庭辩论阶段的开始,本案也进入了最为激烈的环节。公诉人再次明确:李某隐瞒房产被查封的事实,使受害人产生了房屋可以买卖的错误认识,基于该错误认识与李某签订合同,并且支付了26万元购房款。李某在取得购房款后,将其用于偿还债务,以至于其无法归还受害人。其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面对公诉人的指控,辩护人针对性地指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首先,李某虽然隐瞒了房屋被查封的事实,但是其不存在骗取他人财产的目的,房屋不能过户不等于不能买卖,买卖房屋时的风险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其次,李某曾使用伪造证件的手段,向他人借钱无力归还,最终也仅被定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再次,刑法具有谦遏性原则,不应将正常的民事行为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最后,刑法专门规定了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罪,其更适用于本案中李某的情形。但本案中,由于李某明知自己无法处置房屋,客观上也未处置成功。故其行为虽然具有一定危害性,但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地步。故本案中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应属无罪。



双方对于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存在较大的分歧。为查清案件事实,审判长一度恢复了法庭调查。随后,根据双方第一轮辩论中发表的意见,控辩双方又针锋相对地展开了新的一轮辩论,将整个庭审过程推向了高潮。

法庭辩论阶段终结后,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诉。之后,审判长宣布暂时休庭,由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被告人也被带离法庭。十分钟后,合议庭评议完毕,被告人重新被重新带入法庭。经合议庭评议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在明知自己房屋被查封且不可能解封的情况下,隐瞒被害人取得房款,并将所得房款用以偿还前期债务,且不可能归还。其行为更符合诈骗罪的特点,故本案以诈骗罪定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罚金6万元,退赔被害人26万元。至此,本次模拟法庭圆满结束。



本次模拟法庭的开展,历经前期的充分文书准备工作及细致的场地布置,在全体参与人员专业的共同演绎下,真实还原了在刑事案件庭审中公诉人与辩护人在观点上的激烈交锋,墙上悬挂的国徽、专门准备的法官袍、法槌及身份牌,也充分营造了审判法庭的庄严肃穆,通过软件与硬件的完美结合,本次模拟法庭给全体旁听人员上了一堂专业生动的实践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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