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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鄞州区职工韩玉会四级工伤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情况

 

2013年鄞州区职工韩玉会四级工伤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情况
 
2013年2月25日下午,工伤四级伤残职工韩玉会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第五庭开庭审理。宁波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吴德朝律师为韩玉会提供法律援助。宁波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竺处、易处等一行五人到庭旁听该案。
韩玉会,1960年5月出生,系宁波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2009年12月19日下午,韩玉会下班回家途中发生本人无责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后韩玉会家属向宁波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案的争议点在于:一是关于韩玉会的停工留薪期。因韩玉会于2010年5月28日已达到退休年龄,而当时韩玉会的工伤还在治疗期间,劳动部门还没有做出工伤认定。二是关于补交医疗保险的请求。庭审中,吴德朝律师据理力争,尽力维护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及家属紧紧握住法律援助中心易处长的手,对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其指派律师表示衷心感谢,表示非常满意吴德朝律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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